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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份公司督察部查岗处罚统计
时间:2021-02-01 15:59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144
公司处罚:
一、梅山二中队
1、董锴成,2021年1月5日22:3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二、共青团中队
1、虞积文,2021年1月8日23:35分,在岗睡岗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三、西善中队
1、张冬生。2021年1月10日23:4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韩齐,2021年1月10日23:4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3、唐礼顺,2021年1月11日0:32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四、铁心中队
1、金明喜,2021年1月11日9:55分,在岗提前填写值班日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
2、王世宁,2021年1月23日21:5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五、板桥中队
1、王明来,2021年1月20日9:45分,在岗多功能腰带未扎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刘玉亮,2021年1月20日9:45分,在岗多功能腰带未扎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中队自查:
一、共青团中队
1、陈万华,2021年1月13日16:40分,在岗执勤时未按规定履行职责,被客户单位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二、雨花中队
1、郭健康,2021年1月19日,在岗未按规定交接班,脱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、王毅超,2021年1月14日7:50分,在岗未按规定履行职责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5分。
3、张丽萍,2021年1月8日18:0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4、郑敏,2021年1月8日18:0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5、王迁祥,2021年1月13日16:30分,在岗睡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6、刘长生,2020年12月30日15:13分,在岗不服从领导安排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5分。
7、郑伟,2021年1月4日,上班迟到1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8、郑伟,2021年1月6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5分。
9、秦朗,2021年1月6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5分。
二、板桥中队
1、王正林,2021年1月14日,在岗擅自放外单位车辆进入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郑家明,2021年1月7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3、郑家明,2021年1月14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4、郑家明,2021年1月28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一、梅山二中队
1、董锴成,2021年1月5日22:3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二、共青团中队
1、虞积文,2021年1月8日23:35分,在岗睡岗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三、西善中队
1、张冬生。2021年1月10日23:4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韩齐,2021年1月10日23:4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3、唐礼顺,2021年1月11日0:32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四、铁心中队
1、金明喜,2021年1月11日9:55分,在岗提前填写值班日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
2、王世宁,2021年1月23日21:5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五、板桥中队
1、王明来,2021年1月20日9:45分,在岗多功能腰带未扎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刘玉亮,2021年1月20日9:45分,在岗多功能腰带未扎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中队自查:
一、共青团中队
1、陈万华,2021年1月13日16:40分,在岗执勤时未按规定履行职责,被客户单位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二、雨花中队
1、郭健康,2021年1月19日,在岗未按规定交接班,脱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、王毅超,2021年1月14日7:50分,在岗未按规定履行职责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5分。
3、张丽萍,2021年1月8日18:0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4、郑敏,2021年1月8日18:0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5、王迁祥,2021年1月13日16:30分,在岗睡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6、刘长生,2020年12月30日15:13分,在岗不服从领导安排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5分。
7、郑伟,2021年1月4日,上班迟到1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8、郑伟,2021年1月6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5分。
9、秦朗,2021年1月6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5分。
二、板桥中队
1、王正林,2021年1月14日,在岗擅自放外单位车辆进入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郑家明,2021年1月7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3、郑家明,2021年1月14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4、郑家明,2021年1月28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公司督察部
2021年1月31日
2021年1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