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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督察重点工作提示
时间:2017-01-22 09:15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134
雨保字【2017】3号
各部室、中队:
为贯彻落实公司201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精神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从而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。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品质。经公司领导同意,现拟定2017年度公司督察重点工作如下。望各中队迅速传达到全体队员,遵照执行。
1、检查所有队员是否知道公司201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(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会议内容);
2、尹政委在会议上强调的‘六字方针,共担、共振、共享’队员是否知道;
3、公司30周年庆是哪年;
4、队员是否知道自己中队的一年经济目标是多少;
5、台账的规范检查(教育训练的签到、中队、分队开会的记录、安全分析会的记录、值班登记本字迹工整);
6、检查各中、分队是否将每月的排班表公开;
7、仪容仪表、着装、佩戴是否规范;
8、客户单位分管领导是谁?电话是多少?
9、公司挂钩联系中队领导是谁?电话是多少?
10、“保安七条禁令”知晓度不能低于50%,低于50%者口头警告一次,低于30%者,经济处罚30元。对于一条的不知者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并写出检查;
附《保安七条禁令》
(1)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;
(2)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、拿、卡、要;
(3)、严禁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发布危害公司的各种舆论;
(4)、严禁上班期间进行赌博以及赌博性质的游戏;
(5)、严禁醉酒上班或酒后执行工作任务;
(6)、严禁打架斗殴、以及殴打员工的暴力行为;
(7)、严禁违犯国家法律法规、以及从事各种犯罪的不法行为。
以上内容望各中队传达到每一名队员,做到横向道边、纵向到底,督察将不定时、不打招呼的检查。如发现队员不知情的情况下,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;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、分队长处罚50元;第三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并按公司规定开除、分队长处罚100元并在中队会议上做检查、中队长纳入月度考核。
特此通知!
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雨花台分公司
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