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保安服务[11-02]
- 保安服务[02-23]
- 雨花保安公司采购专项培训招[05-05]
- 求购保安[04-20]
- 换装通知[05-31]
- 市级特困职工公示[12-25]
- 关于进一步规范 全市保安服务[02-24]
- 关于雨花中队失职队员处理通[02-12]
- 关于恢复成立公司工会的通知[12-27]
热门新闻
2023年9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时间:2023-10-07 08:56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137
公司处罚:
本月督察室无处罚
中队自查:
一、西善中队:
1、孙国富,2023年9月15日23时30分,在上班期间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吴亿兵,2023年9月15日23时11分,在家和园东门因服装穿着不规范不统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二、机关中队:
1、仲冬冬,2023年8月28日11时30分,在二号楼大厅执勤时间内未请示报告擅离职守遭来防群众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5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李波,2023年8月28日11时30分,在二号楼大厅执勤时间内未请示报告擅离职守遭来防群众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5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3、钟国魁,2023年9月8日23时30分,在南门岗亭执勤未穿反光背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4、舒畅,2023年8月30日21时20分,在西门岗位玩手机被客户单位查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5、陈迅,2023年9月15日,在岗着装不整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6、沈扬,2023年9月20日14时08分,在上岗时着装不规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三、板桥中队:
1、傅传生,2023年9月18日4时00分,在岗期间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杨家富,2023年9月19日2时08分,在岗期间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四、雨花中队:
1、高峰,2023年9月2日19时00分,在岗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.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孟安富,2023年9月9日7时31分,在全季酒店外勤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3、周振钱,2023年9月20日23时50分,在上岗时不按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刘兴国,2023年9月20日23时42分,在岗期间值班登记本未按规定填写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5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五、梅山二中队
1、赵宗盛,2023年9月25日6时53分,在岗不服从工作安排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六、南站中队
1、冯苏安,2023年9月19日8时10分,在岗时迟到、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陶太雷,2023年9月25日15时40分,在岗上班实时考勤未签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7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3、金秋石,2023年9月13日16时00分,在岗时不作为、不服从管理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夏咸山,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,在上岗时装备佩戴不齐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5、陈来明,2023年9月10日16时4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6、周荣魁,2023年9月1日14时4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、责任心不强、玩手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本月督察室无处罚
2023年9月各中队督察处罚单结果统计 | ||||||||
序号 | 单位 | 检查次数 | 检查情况 | 备注 | ||||
白班 | 夜班 | 小计 | 经济处罚 | 书面警告 | 小计 | |||
1 | 南站中队 | 4 | 3 | 7 | ||||
2 | 板桥中队 | 5 | 3 | 8 | ||||
3 | 梅山一中队 | 3 | 3 | 6 | ||||
4 | 梅山二中队 | 3 | 3 | 6 | ||||
5 | 江宁中队 | 4 | 2 | 6 | ||||
6 | 雨花中队 | 5 | 2 | 7 | ||||
7 | 铁心中队 | 5 | 2 | 7 | ||||
8 | 机关中队 | 5 | 3 | 8 | ||||
9 | 西善中队 | 4 | 2 | 6 |
一、西善中队:
1、孙国富,2023年9月15日23时30分,在上班期间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吴亿兵,2023年9月15日23时11分,在家和园东门因服装穿着不规范不统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二、机关中队:
1、仲冬冬,2023年8月28日11时30分,在二号楼大厅执勤时间内未请示报告擅离职守遭来防群众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5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李波,2023年8月28日11时30分,在二号楼大厅执勤时间内未请示报告擅离职守遭来防群众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5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3、钟国魁,2023年9月8日23时30分,在南门岗亭执勤未穿反光背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4、舒畅,2023年8月30日21时20分,在西门岗位玩手机被客户单位查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5、陈迅,2023年9月15日,在岗着装不整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6、沈扬,2023年9月20日14时08分,在上岗时着装不规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三、板桥中队:
1、傅传生,2023年9月18日4时00分,在岗期间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杨家富,2023年9月19日2时08分,在岗期间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四、雨花中队:
1、高峰,2023年9月2日19时00分,在岗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.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孟安富,2023年9月9日7时31分,在全季酒店外勤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3、周振钱,2023年9月20日23时50分,在上岗时不按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刘兴国,2023年9月20日23时42分,在岗期间值班登记本未按规定填写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5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五、梅山二中队
1、赵宗盛,2023年9月25日6时53分,在岗不服从工作安排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六、南站中队
1、冯苏安,2023年9月19日8时10分,在岗时迟到、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陶太雷,2023年9月25日15时40分,在岗上班实时考勤未签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7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3、金秋石,2023年9月13日16时00分,在岗时不作为、不服从管理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夏咸山,2023年9月15日9时00分,在上岗时装备佩戴不齐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5、陈来明,2023年9月10日16时4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6、周荣魁,2023年9月1日14时4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、责任心不强、玩手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公司督察部
2023年9月30日
2023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