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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8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时间:2023-09-05 16:56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68
公司处罚:
一、梅山一中队
1、郑贤文,2023年6月27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2、王贵海,2023年6月27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3、余正汉,2023年6月18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4、朱玉虎,2023年6月18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5、刘吉祥,2023年6月上班中队员私自调班,负连带责任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二、西善中队
1、贾明,2023年8月12日1:40分,在监视居住看护中工作未能按照规定履职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吴亿兵,2023年8月12日1:40分,在监视居住看护中工作未能按照规定履职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3、樊登保,2023年7月未落实公司考勤考纪规定,造成队员加班数与实际不符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8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中队自查:
一、江宁中队
1、刘梅宝,2023年8月24日2:35分,在岗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王士云,2023年8月21日4:10分,在岗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二、机关中队
1、舒畅,2023年8月12日20:30分,在岗期间迟到2小时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。
2、朱洪杰,2023年7月29日10:40分,在参加公司技能培训中途擅自离开,未请示汇报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三、雨花中队
1、王学林,2023年8月24日23:47分,在岗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戴红星,2023年8月30日9:10分,在岗上岗着装不整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四、南站中队
1、朱韦,2023年8月17日18:4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夏紫阳,2023年8月17日19:00分,在岗期间玩手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3、叶书年,2023年8月18日10:30分,在岗期间不作为,车辆压盲道被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周荣魁,2023年8月12日10:00分,在岗期间串岗、脱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5、杨小宝,2023年8月10日9:00分,在岗期间顶撞领导,不服从分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五、铁心中队
1、吴寿林,2023年8月13日6:00分,在监视居住点看护工作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吴寿来,2023年8月13日6:00分,在监视居住点看护工作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六、梅山二中队
1、叶书龙,2023年8月17日20:2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,接客户单位电话通知,没有和白班交接,造成白班队员履职被动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钟信龙,2023年8月17日20:2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,接客户单位电话通知,没有和白班交接,造成白班队员履职被动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3、陈金田,2023年8月13日18:55分,在岗上岗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郑彩宝,2023年8月25日9:00分,未请假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培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七、板桥中队
1、陶宝林,2023年8月7日3:00分,在岗期间打盹,且未按照规定打卡,开启电动门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、1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50元。
2、傅传生,2023年8月5日18:10分,在岗期间脱岗3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按旷工半天处理。
3、夏家福,2023年8月8日12:00分,在岗期间玩手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4、陈荣奇,2023年8月10日1:30分,在岗期间打盹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5、他国辉,2023年8月15日9:15分,在岗期间未按照客户单位要求,换证未登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6、贲仁平,2023年8月28日1:00分,在岗期间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一、梅山一中队
1、郑贤文,2023年6月27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2、王贵海,2023年6月27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3、余正汉,2023年6月18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4、朱玉虎,2023年6月18日,上班中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5、刘吉祥,2023年6月上班中队员私自调班,负连带责任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二、西善中队
1、贾明,2023年8月12日1:40分,在监视居住看护中工作未能按照规定履职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吴亿兵,2023年8月12日1:40分,在监视居住看护中工作未能按照规定履职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3、樊登保,2023年7月未落实公司考勤考纪规定,造成队员加班数与实际不符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8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中队自查:
一、江宁中队
1、刘梅宝,2023年8月24日2:35分,在岗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王士云,2023年8月21日4:10分,在岗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二、机关中队
1、舒畅,2023年8月12日20:30分,在岗期间迟到2小时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。
2、朱洪杰,2023年7月29日10:40分,在参加公司技能培训中途擅自离开,未请示汇报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三、雨花中队
1、王学林,2023年8月24日23:47分,在岗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戴红星,2023年8月30日9:10分,在岗上岗着装不整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四、南站中队
1、朱韦,2023年8月17日18:40分,在岗早退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夏紫阳,2023年8月17日19:00分,在岗期间玩手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3、叶书年,2023年8月18日10:30分,在岗期间不作为,车辆压盲道被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周荣魁,2023年8月12日10:00分,在岗期间串岗、脱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5、杨小宝,2023年8月10日9:00分,在岗期间顶撞领导,不服从分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五、铁心中队
1、吴寿林,2023年8月13日6:00分,在监视居住点看护工作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吴寿来,2023年8月13日6:00分,在监视居住点看护工作精神不佳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六、梅山二中队
1、叶书龙,2023年8月17日20:2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,接客户单位电话通知,没有和白班交接,造成白班队员履职被动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2、钟信龙,2023年8月17日20:2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,接客户单位电话通知,没有和白班交接,造成白班队员履职被动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。
3、陈金田,2023年8月13日18:55分,在岗上岗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郑彩宝,2023年8月25日9:00分,未请假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培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七、板桥中队
1、陶宝林,2023年8月7日3:00分,在岗期间打盹,且未按照规定打卡,开启电动门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、1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50元。
2、傅传生,2023年8月5日18:10分,在岗期间脱岗3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按旷工半天处理。
3、夏家福,2023年8月8日12:00分,在岗期间玩手机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4、陈荣奇,2023年8月10日1:30分,在岗期间打盹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5、他国辉,2023年8月15日9:15分,在岗期间未按照客户单位要求,换证未登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6、贲仁平,2023年8月28日1:00分,在岗期间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公司督察部
2023年8月31日
2023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