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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
时间:2022-08-04 11:49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162
  公司处罚:
本月公司未处罚。
中队自查:
一、机关中队
1、夏紫阳2022年6月28日18:30分,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分队会议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2、夏紫阳2022年6月29日6:30分,工作中早上接班迟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3、夏紫阳2022年6月30日9:10分,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4、侯祥武2022年6月29日6:30分,接班时迟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5、陆军2022年7月27日6:57分,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二、板桥中队
1、顾萍2022年6月21日6时321分,岗位期间未履测温查验等防疫工作干与工作无关事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5分。
 
三、南站中队
1、芩静2022年7月19日12时,在岗时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,导致工作被动被举报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0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、亢赞钊2022年7约28日8时,在岗时违反劳动纪律、迟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四、西善中队
1、彭祥2022年7月22日14时在家和园门岗当班时打盹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2分。
2、夏福彪2022年7月22日14时在家和园门岗当班时打盹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2分。
五、梅山二中队
1、张宗年2022年6月28日18时04分在岗执勤中未按照要求履职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2、周双七2022年7月9日17时30分在岗未按照客户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职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4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5分。
3、何必敏2022年7月6日13时10分在岗打盹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2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5分。
 
 
公司督察部
2022年7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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