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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份公司督察部查岗处罚统计
时间:2021-04-02 09:13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60
公司处罚:
一、梅山二中队
1、毛春宏,2021年3月5日23:5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二、梅山一中队
1、王传胜,2021年3月6日0:17分,在岗睡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三、江宁中队
1、李健康,2021年3月7日,上岗值班日记未签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
2、郑其忠,2021年3月5日23:5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3、程安军,2021年3月21日22:5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四 、板桥中队
1、王宽龙,2021年3月17日21:5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五、共青团中队
1、王永宝,2021年3月30日14:42分,在岗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。
中队自查:
一、板桥中队
1、方在文,2021年1月3日3:00分,在岗期间监管视频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5分。
2、徐敏,2021年1月3日3:00分,在岗期间离开监控室、脱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3、王明来,2021年2月9日15:00分,在岗打盹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二、江宁中队
1、徐冬保,2021年3月21日,分队管理工作中不够细致,存在交接班记录不完善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
三、西善中队
1、傅明新,2021年3月5日15:10分,护学岗时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。
2、谢志强,2021年3月5日14:50分,在岗当班时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。
四、雨花中队
1、祁诚,2021年3月8日8:30分,上班迟到4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郑伟,2021年3月10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3、秦朗,2021年3月12日,上班迟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4、张兆瑞,2021年3月12日,上班迟到4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5、张兆瑞,2021年3月17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6、端木益玺,2021年3月17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7、周荣魁,2021年3月22日,在岗期间未履行岗位职责,被客户单位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5分。
8、王迁祥,,2021年3月26日,无故旷工1小时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五、梅山二中队
1、余小林,2021年3月17日12:40分,在岗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、毛春宏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3、郭永年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4、石敏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5、范玉祥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6、肖明友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7、杨文川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8、虞太和,2021年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9、钟信龙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10、董锴成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11、项仕鹏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一、梅山二中队
1、毛春宏,2021年3月5日23:5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二、梅山一中队
1、王传胜,2021年3月6日0:17分,在岗睡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三、江宁中队
1、李健康,2021年3月7日,上岗值班日记未签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
2、郑其忠,2021年3月5日23:5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3、程安军,2021年3月21日22:55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四 、板桥中队
1、王宽龙,2021年3月17日21:5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五、共青团中队
1、王永宝,2021年3月30日14:42分,在岗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。
2021 年3月各中队督察处罚单结果统计 | |||||||
单位 | 检查次数 | 检查情况 | 备注 | ||||
白班 | 夜班 | 小计 | 经济处罚 | 书面警告 | 小计 | ||
南站中队 | 5 | 4 | 9 | ||||
板桥中队 | 6 | 4 | 10 | 1 | 1 | ||
梅山一中队 | 5 | 4 | 9 | 1 | 1 | ||
梅山二中队 | 5 | 4 | 9 | 1 | 1 | ||
江宁中队 | 3 | 4 | 7 | 3 | 3 | ||
雨花中队 | 5 | 5 | 10 | ||||
铁心中队 | 6 | 5 | 11 | ||||
共青团中队 | 5 | 5 | 10 | 1 | 1 | ||
西善中队 | 5 | 5 | 10 |
中队自查:
一、板桥中队
1、方在文,2021年1月3日3:00分,在岗期间监管视频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3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5分。
2、徐敏,2021年1月3日3:00分,在岗期间离开监控室、脱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3、王明来,2021年2月9日15:00分,在岗打盹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二、江宁中队
1、徐冬保,2021年3月21日,分队管理工作中不够细致,存在交接班记录不完善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
三、西善中队
1、傅明新,2021年3月5日15:10分,护学岗时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。
2、谢志强,2021年3月5日14:50分,在岗当班时未按照规定着装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。
四、雨花中队
1、祁诚,2021年3月8日8:30分,上班迟到4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2、郑伟,2021年3月10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3、秦朗,2021年3月12日,上班迟到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3分。
4、张兆瑞,2021年3月12日,上班迟到4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3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5、张兆瑞,2021年3月17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6、端木益玺,2021年3月17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7、周荣魁,2021年3月22日,在岗期间未履行岗位职责,被客户单位投诉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,扣5分。
8、王迁祥,,2021年3月26日,无故旷工1小时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五、梅山二中队
1、余小林,2021年3月17日12:40分,在岗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、毛春宏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3、郭永年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4、石敏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5、范玉祥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6、肖明友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7、杨文川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8、虞太和,2021年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9、钟信龙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10、董锴成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11、项仕鹏,2021年3月15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3分。
公司督察部
2021年3月31日
2021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