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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份公司督察部查岗处罚统计

时间:2020-07-01 10:19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134
  公司处罚:
一、共青团中队
1、李怀宝,2020年5月31日22:50分,在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6分。
2、周方军,2020年6月7日23:45分,在岗睡岗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3、王永宝,2020年5月24日值班登记表未签名 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二、梅山一中队
1、余小林,2020年6月12日22:2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三、铁心中队
1、张以宝,2020年5月份考勤与排加班表不符,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0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警告,扣2分。
2、杨飞,2020年5月份考勤与排加班表不符,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0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2分。
3、周健保,2020年5月份考勤与排加班表不符,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0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2分。
4、张保林2020年5月份考勤与排加班表不符,存在私自调班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0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2分。
5、王燕虎,2020年5月份考勤与排加班表不符,存在私自调班,人员达到5人,连带责任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0款规定,给予书面警告,扣10分。
中队自查:
一、板桥中队
1、陶永军,2020年5月28日,无故不参加中队教育训练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6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3分。
二、铁心中队
1、郑小祥,2020年6月25日23:00分,在岗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6分。
三、雨花中队
1、沈立康,2020年6元22日18:00分,未到下班时间,早退30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、王守林,在岗履职不到位,被客户单位投诉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3、王先刚,2020年6月1日,不服从分配和管理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2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5分。
6月17日在岗未履行岗位职责,被客户单位投诉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5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6月17日在岗着装不统一,教育多次仍然不改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1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4分。
6月23日无故不上班,按照旷工处理,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4款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。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三类1款规定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本人已辞职。
考勤考纪抽查:
 5月份抽查单位:共青团中队警官学院分队和铁心中队西天寺分队。警官学院分队队员王永宝值班登记本未签到,给予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。西天寺分队张以宝、杨飞、周健宝、张保林、王燕虎,5名队员考勤与排加班表不符,存在私自调班,给予书面警告,4人扣2分。分队长王燕虎连带责任扣10分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司督察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6月3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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