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换装通知[05-31]
- 市级特困职工公示[12-25]
- 关于进一步规范 全市保安服务[02-24]
- 关于雨花中队失职队员处理通[02-12]
- 关于恢复成立公司工会的通知[12-27]
- 雨花保安公司10月工作小结[12-06]
- 雨花保安公司9月工作小结[10-24]
- 雨花保安公司8月工作小结[09-12]
- 二〇一七年督察重点工作提示[01-22]
2018年下半年督察通报
时间:2019-01-30 18:44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124
1、7月28日晚,根据公司安排雨花中队需派9名同志参加奥体球赛值勤任务。8名同志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值勤,后经了解,因路上交通比较拥堵而导致迟到。经公司领导决定,此事中队长在时间安排上存在问题,中队长陈防龙同志因负连带责任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陈防龙同志经济处罚100元。
2、雨花台陵园分队队员蓝朋昌、徐邵洋两名同志,在十四所押运培训期间,在培训会上睡觉,严重有损公司的形象,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。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给予两名同志各经济处罚200元并写出书面检讨。由公司督察针对此事,将对分队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。
3、梅山二中队高铁分队班组长张宇同志,在考勤表签字一事问题上,未能通知新进队员张晓山本人过来签字,而是私自代签,经核查属实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100元并扣10分。
4、共青团中队软件谷分队队员邹云华同志,在岗期间不按规定坐岗,另衣着不整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50元扣2分。软件谷分队巡逻队员张三九同志,在岗期间抽烟,另衣着不整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50元扣2分。
5、共青团中队油坊桥公交车辆厂分队队员陶永军同志,在岗期间仪容着装不整并不按规定坐岗、另未按客户要求履行职责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50元扣2分。
6、铁心桥中队铁心街道分队队员盛军同志,在岗期间睡觉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200元扣10分。顺宏玻璃厂分队队员赵世华、王厚宏两名同志在岗期间未按规定填写值班登记本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两名同志各经济处罚30元扣2分。
7、共青团中队软件谷分队队员周荣魁同志,在岗期间私自离开岗位长达1小时左右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经济处罚100元扣10分。软件谷分队队员周斌同志,在岗期间未按公司规定填写值班登记本及实时考勤,导致值班登记本与实时考勤不符,又无情况说明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提出警告一次并扣2分。
8、板桥中队十四所分队队员候维丽同志,在岗期间无故离开岗位长达40分钟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候维丽同志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经济处罚100元扣10分。
七、雨花中队陵园分队队员王瑞同志,在岗期间睡觉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200元扣10分。
9、9月12日祺康分队:冯付春、陶红来、汪忠厚在岗睡觉,每人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0、9月12日高齿分队:李春明、薛宗宝、周连和、张信华在岗睡觉,每人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1、9月17日祺康分队:叶大彬、付传喜、毛信宝、陶红来在岗睡觉,每人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2、9月17日高齿分队:周连和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3、对祺康分队长:叶大彬扣罚一半岗位津贴;
高齿分队长:许凤圣扣罚一半岗位津贴。
14、9月1日区政府分队:陈成、汪银树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2、9月1日陵园分队:张有富、郑敏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5、9月23日泰达分队:王明荣、顾来宝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6、9月23日十四所分队:徐敏、乔文松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7、9月23日码头3号门:叶强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8、9月23日公司大门岗:张文科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;赵苏皖在岗躺倒,扣罚50元并扣4分;朱伦在岗执勤不规范,书面警告并扣2分。
19、9月28日粮库分队:贾乐军脱岗1小时,扣罚100元旷工1天,并扣10分。
20、9月10日顺宏玻璃厂分队:龚荣华、梅旺林交接班记录本不规范,书面警告并扣3分。
21、9月9日,队员鲁绍华在工作中不注重方式方法,与驾驶员撕打,情节严重,影响极坏,处罚100元,扣10分;
22、9月16日,队员吕柏林在岗工作中脱岗,处罚50元,扣5分;
23、9月30日,队员骤降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安排,无故不接岗,处罚100元,扣10分;
24、10月10日,队员程健在岗工作期间,玩手机,处罚50元扣分;
25、10月12日,队员刘友兴、刘德荣、王立虎、丁伟4名队员上班未按客户要求刷卡、处罚每人各50元;
26、10月17日,队员陈传山在岗玩手机,处罚50元,扣2分;
27、10月19日,队员周江在岗脱岗,玩手机处罚100元扣6分。
28、9月25日,队员刘禄正为认真履行职责,造成客户投诉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9、9月26日,队员陈昌林、张光兴在岗睡觉,每人各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30、10月9日,队员薛治兵、俞积华在岗睡觉,每人各处罚200元,扣10分;
31、10月9日,队员王存根、周存林在岗躺卧,每人处罚50元,扣2分;
32、10月10日,队员陈仁道在岗脱岗,处罚50元,扣5分。
33、10月12日,队员严如强、李明喜在岗睡岗,处罚每人各200
34、9月30日,雨花法院分队长朱庆友,分队无实时考勤,书面警告一次;
35、11月19日,雨花学校分队,队员汪树银在岗未履职履责,任意放车进入,处罚50元,扣5分;
36、11月23日,观云国际幼儿园队员刘万华,在岗拿手机看电视,处罚100元,扣6分;
37、11月4日,华士队员谢有林,外执不安规定着装,处罚50元,扣2分;
38、11月29日,板桥幼儿园队员,肖万良在岗睡觉,处罚100元,扣6分;
39、11月26日,学校队员谢志强在岗未按要求着装,佩戴,处罚50元扣2分;
40、11月27日,油坊桥地铁站队员刘玉强上岗执勤,早退、处罚50元,扣3分。
41、12月12日,雨花区政府分队长杨本虎上夜班没值班登记本未按照规定填写,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(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五款);
42、12月18日,雨花区政府王俊虎在岗位干工作无关事情、玩手机、看电视,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(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二款);
43、12月15日,油坊桥地铁站公交场站队员毛信宝脱岗2小时,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(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四款);
44、12月17日,油坊桥地铁站公交场站队员毛信宝迟到35分钟,按照旷工1天处理,并扣10分;
45、12月21日,队员李组圣被客户单位投诉,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十六款);
46、12月17日队员孙国富无故旷工,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四款);
2、雨花台陵园分队队员蓝朋昌、徐邵洋两名同志,在十四所押运培训期间,在培训会上睡觉,严重有损公司的形象,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。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给予两名同志各经济处罚200元并写出书面检讨。由公司督察针对此事,将对分队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。
3、梅山二中队高铁分队班组长张宇同志,在考勤表签字一事问题上,未能通知新进队员张晓山本人过来签字,而是私自代签,经核查属实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100元并扣10分。
4、共青团中队软件谷分队队员邹云华同志,在岗期间不按规定坐岗,另衣着不整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50元扣2分。软件谷分队巡逻队员张三九同志,在岗期间抽烟,另衣着不整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50元扣2分。
5、共青团中队油坊桥公交车辆厂分队队员陶永军同志,在岗期间仪容着装不整并不按规定坐岗、另未按客户要求履行职责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50元扣2分。
6、铁心桥中队铁心街道分队队员盛军同志,在岗期间睡觉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200元扣10分。顺宏玻璃厂分队队员赵世华、王厚宏两名同志在岗期间未按规定填写值班登记本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两名同志各经济处罚30元扣2分。
7、共青团中队软件谷分队队员周荣魁同志,在岗期间私自离开岗位长达1小时左右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经济处罚100元扣10分。软件谷分队队员周斌同志,在岗期间未按公司规定填写值班登记本及实时考勤,导致值班登记本与实时考勤不符,又无情况说明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该同志提出警告一次并扣2分。
8、板桥中队十四所分队队员候维丽同志,在岗期间无故离开岗位长达40分钟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候维丽同志按旷工一天处理并经济处罚100元扣10分。
七、雨花中队陵园分队队员王瑞同志,在岗期间睡觉,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规定,给予该同志经济处罚200元扣10分。
9、9月12日祺康分队:冯付春、陶红来、汪忠厚在岗睡觉,每人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0、9月12日高齿分队:李春明、薛宗宝、周连和、张信华在岗睡觉,每人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1、9月17日祺康分队:叶大彬、付传喜、毛信宝、陶红来在岗睡觉,每人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2、9月17日高齿分队:周连和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3、对祺康分队长:叶大彬扣罚一半岗位津贴;
高齿分队长:许凤圣扣罚一半岗位津贴。
14、9月1日区政府分队:陈成、汪银树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2、9月1日陵园分队:张有富、郑敏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5、9月23日泰达分队:王明荣、顾来宝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6、9月23日十四所分队:徐敏、乔文松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7、9月23日码头3号门:叶强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。
18、9月23日公司大门岗:张文科在岗睡觉,扣罚200元并扣10分,停止加班;赵苏皖在岗躺倒,扣罚50元并扣4分;朱伦在岗执勤不规范,书面警告并扣2分。
19、9月28日粮库分队:贾乐军脱岗1小时,扣罚100元旷工1天,并扣10分。
20、9月10日顺宏玻璃厂分队:龚荣华、梅旺林交接班记录本不规范,书面警告并扣3分。
21、9月9日,队员鲁绍华在工作中不注重方式方法,与驾驶员撕打,情节严重,影响极坏,处罚100元,扣10分;
22、9月16日,队员吕柏林在岗工作中脱岗,处罚50元,扣5分;
23、9月30日,队员骤降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安排,无故不接岗,处罚100元,扣10分;
24、10月10日,队员程健在岗工作期间,玩手机,处罚50元扣分;
25、10月12日,队员刘友兴、刘德荣、王立虎、丁伟4名队员上班未按客户要求刷卡、处罚每人各50元;
26、10月17日,队员陈传山在岗玩手机,处罚50元,扣2分;
27、10月19日,队员周江在岗脱岗,玩手机处罚100元扣6分。
28、9月25日,队员刘禄正为认真履行职责,造成客户投诉处罚100元,扣10分。
29、9月26日,队员陈昌林、张光兴在岗睡觉,每人各处罚200元,扣10分。
30、10月9日,队员薛治兵、俞积华在岗睡觉,每人各处罚200元,扣10分;
31、10月9日,队员王存根、周存林在岗躺卧,每人处罚50元,扣2分;
32、10月10日,队员陈仁道在岗脱岗,处罚50元,扣5分。
33、10月12日,队员严如强、李明喜在岗睡岗,处罚每人各200
34、9月30日,雨花法院分队长朱庆友,分队无实时考勤,书面警告一次;
35、11月19日,雨花学校分队,队员汪树银在岗未履职履责,任意放车进入,处罚50元,扣5分;
36、11月23日,观云国际幼儿园队员刘万华,在岗拿手机看电视,处罚100元,扣6分;
37、11月4日,华士队员谢有林,外执不安规定着装,处罚50元,扣2分;
38、11月29日,板桥幼儿园队员,肖万良在岗睡觉,处罚100元,扣6分;
39、11月26日,学校队员谢志强在岗未按要求着装,佩戴,处罚50元扣2分;
40、11月27日,油坊桥地铁站队员刘玉强上岗执勤,早退、处罚50元,扣3分。
41、12月12日,雨花区政府分队长杨本虎上夜班没值班登记本未按照规定填写,经济处罚30元,扣2分(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五款);
42、12月18日,雨花区政府王俊虎在岗位干工作无关事情、玩手机、看电视,经济处罚50元,扣2分(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二款);
43、12月15日,油坊桥地铁站公交场站队员毛信宝脱岗2小时,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(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四款);
44、12月17日,油坊桥地铁站公交场站队员毛信宝迟到35分钟,按照旷工1天处理,并扣10分;
45、12月21日,队员李组圣被客户单位投诉,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十六款);
46、12月17日队员孙国富无故旷工,经济处罚100元,扣10分依据员工奖惩办法第二条第四款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