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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五月份督查检查通报

时间:2017-06-02 16:57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150
       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的教育管理工作,也为了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落实,根据公司要求,由督查对公司下派各驻点门岗,巡逻岗及其他各岗位进行不定时检查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几个问题,现将检查出的问题做一通报。望各中队引以为戒,查找自身问题并做一整改:
        一、板桥中队新城管委会朱有明同志在岗期间未按规定时间交接,迟到20分钟。根据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
        二、梅山一中队码头2号门王玉龙同志在岗期间未按规定时间交接,迟到15分钟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码头3号门张富勇同志在岗期间未按规定时间交接,迟到20分钟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码头3号门鲁仁林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规定给予书面警告。
        三、雨花中队五十五所分队队员王承才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        四、公司督察刘坤、林剑斌两名同志在铁心桥街道值勤时遭到街道领导投诉。根据公司管理规定给予两名同志经济处罚各100元。刘坤同志在铁心桥街道值勤时早退两小时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按照旷工一天处理,经济处罚114元。
        五、共青团中队双闸分队吴玉平同志对公司的3号文件学习不透,根据公司管理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该分队值班登记本登记不规范,排班表登记不规范。
        近期督查检查时发现一些队员着装不整,装备携带不规范问题,考虑到天气越来越热的情况,先由各中队、分队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换装,尤其是形象岗、学校。还望各中队认真落实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雨花保安公司督察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5月26日
 
附件:
          五十五所分队检查情况说明
 
1、分队值班登记本登记不规范,字迹不工整。
2、分队排班表与上报公司的排班表不一致(报公司的排班表所有队员5月份是满勤而本分队的排班表上所体现5月份队员平均休息2-3天)。
3、队员存在有连上24小时和36小时。
4、队员临时请假或调班时,登记备注不详细也不规范。
5、分队长及队员对公司3号文件学习不透,有些队员甚至的不会。
6、分队无会议记录。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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