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换装通知[05-31]
- 市级特困职工公示[12-25]
- 关于进一步规范 全市保安服务[02-24]
- 关于雨花中队失职队员处理通[02-12]
- 关于恢复成立公司工会的通知[12-27]
- 雨花保安公司10月工作小结[12-06]
- 雨花保安公司9月工作小结[10-24]
- 雨花保安公司8月工作小结[09-12]
- 二〇一七年督察重点工作提示[01-22]
雨保字2015【4】号文
时间:2015-06-01 14:34 来源:未知 作者:公司办 点击:120
关于地铁大厂基地分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处理决定的通报
各部室、中分队:
二○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夜公司对地铁大厂基地进行了相关工作检查,在检查中发现队员陈家林、王永国脱岗,高文成睡岗,何志宏着便服上班等违纪情况,队员仪容形象差,对岗位职责不清,队伍管理松散。现根据公司《日常工作管理规范100条》及《员工奖惩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做如下处理决定:给予分队长吴涛扣罚当月职务津贴300元处理;给予带班长崔永寿扣罚当月职务津贴40元处理;给予队员陈家林、王永国书面警告,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日工资105元;给予队员高文成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处理;给予队员何志宏书面警告处理。
望各中分队认真吸取上述事件教训,严格队伍管理,认真执行公司及客户单位管理规定,加强检查督促,切实做好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树立和提升雨花保安的品牌形象。
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雨花台分公司
二○一五年六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