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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月份督察情况通报

时间:2024-02-04 08:51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点击:198
  公司处罚:
本月督察室无处罚

2024年1月各中队督察处罚单结果统计
序号 单位 检查次数     检查情况     备注
    白班 夜班 小计 经济处罚 书面警告 小计  
1 南站中队 5 3  8        
2 板桥中队 6 3  9        
3 梅山一中队 5 3  8        
4 梅山二中队 7 3  10        
5 江宁中队 4 3  7        
6 雨花中队 6 3  9        
7 铁心中队 4 3  7        
8 机关中队 5 3  8        
9 西善中队 6 3  9        
中队自查
一、机关中队
1、赵尊所,2023年12月29日6时37分,在岗未按时到岗迟到7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罗超全,2023年12月29日6时38分,在岗未按时到岗迟到8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3、吴镝,2023年12月29日6时37分,在岗未按时到岗迟到7分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3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4、孙尚强,2024年1月3日9时20分,在岗位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填写记录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5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5、朱丛丛,2024年1月3日9时20分,在岗位交接班过程中未按规定填写记录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5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30元。
6、詹来发,2024年1月6日19时00分,在岗履职不到位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0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200元。
7、陈迅,2024年1月26日11时41分,在工作岗位上着装不整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二、雨花中队
1、周方军,2024年1月14日20时43分,在值班期间脚翘在椅子上面抽烟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2、戴红星,2024年1月15日17时09分,在岗期间擅自离岗串岗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4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100元。
三、铁心中队
1、贾乐军,2023年12月10日22时00分,在岗执勤中着装不整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1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四、板桥中队
1、陶宝林,2024年1月4日0时30分,在岗期间躺卧休息,根据公司奖惩办法第二类第2条规定,给予经济处罚50元。
 
 
 
 
 
 
公司督察部
2024年1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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